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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学校(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跨越式发展,我校(省医学科学研究院)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2023年高层次人才拟招聘计划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现(常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绿色通道”,不参加集中考试。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需要,单独安排专业测试考核,一经录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入编。入职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在省医学科学研究院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2023年高层次人才拟引进计划如下表(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详见原文公告)
二、引进人才类别
(一)领军人才
达到《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培优创新工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的。
(二)优秀正高
教授、研究员或其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一区和二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获一类教学成果奖(第1名),或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三)博士人才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研究方向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业绩成果,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或相关研究工作。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3~4篇;(2)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3)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4)学校紧缺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博士。
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2~3篇;(2)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3)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4)出站博士后;(5)学校紧缺、新兴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的博士。
C类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要求的其他类别博士。
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不含会议论文),条件中涉及“以上”均包含本级。
特别优秀或学校急需,或6个月以上、海外较高水平大学(世界排名前300)以及科研机构访学或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学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的业绩条件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并确定为较高类别博士引进。
三、引进人才待遇
全职录用的人才享受以下待遇: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薪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以下引进的各类人才除享受学校待遇外,符合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安徽省和合肥市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一)领军人才
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具体待遇面议。
(二)优秀正高
1.安家费:100-120万元(税后),70%协议签订后第一年发放,30%待首聘期工作任务完成后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50万元。
3.薪资:享受年薪制薪酬,首聘期年薪标准按校内同职称人员上浮一个层级确定待遇。
4.按学校新桥校区周转房管理有关办法提供周转住房(正式交房入住前提供租房补贴)或来校工作第一年提供租房补贴2500元/月。
5.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和配套设施,安排助手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
6.配偶协助安置。
(三)A类博士
1.安家费:80-100万元(税后),70%协议签订后第一年发放,30%待首聘期工作任务完成后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30万元。
3.薪资:享受年薪制薪酬,首聘期年薪标准按校内同职称人员上浮一个层级确定待遇。
4.按学校新桥校区周转房管理有关办法提供周转住房(正式交房入住前提供租房补贴)或来校工作第一年提供租房补贴2000元/月。
5.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和配套设施。
(四)B类博士
1.安家费:50-70万元(税后),70%协议签订后第一年发放,30%待首聘期工作任务完成后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5-20万元,人文社科类8-10万元。
3.薪资:享受年薪制薪酬,首聘期年薪标准按校内同职称人员上浮一个层级确定待遇。
4.职称:博士来校工作后,可根据其学历、资历和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实行校聘副教授,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定,校聘副教授条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正常职称晋升按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文件执行。
5.按学校新桥校区周转房管理有关办法提供周转住房(正式交房入住前提供租房补贴)或来校工作第一年提供租房补贴1500元/月。
6.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和配套设施。
(五)C类博士
1.安家费:全日制博士45万元(税后)、非全日制博士30万元(税后),70%协议签订后第一年发放,30%待首聘期工作任务完成后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6-8万元。
3.薪资:享受年薪制薪酬,首聘期年薪标准按校内同职称人员上浮一个层级确定待遇。
4.职称:博士来校工作后,可根据其学历、资历和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实行校聘副教授,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定,校聘副教授条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正常职称晋升按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文件执行。
5.按学校新桥校区周转房管理有关办法提供周转住房(正式交房入住前提供租房补贴)或来校工作第一年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
6.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和配套设施。
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三类博士,安家费分别提高10万元、5万元。
四、学校(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常年全职引进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等相关学科和研究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同时,设立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特聘专业或技术带头人等岗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校兼职、咨询、讲学、合作研究等,待遇按“一人一议”的原则进行商议。欢迎随时垂询、接洽。
咨询电话:0551-63862129、0551-63862127、0551-63818215,联系人:杜老师、彭老师,邮箱:ahyz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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